三七顺荣股票(三七集团股票)

sddy008 资讯 2022-08-17 146 10

今天给各位分享三七顺荣股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三七集团股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查意见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查意见是指: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审核后给出的意见,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查意见。

证监会审核重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以及证监会窗口指导意见,关于认购对象的审核重点如下:

1. 认购对象合规性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律师须对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合规性发表明确法律意见,即须重点核查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2. 认购资金来源问题

(1)证监会要求

证监会一般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认购对象就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资金的来源,具体如下:

1)要求核查认购对象是否具备合法的资金实力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要求核查自然人或自然人合伙人等的财产状况,核查认购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等。

2)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2)案例经验

根据既往的案例,对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进行核查时,主要依据的是认购对象出具的承诺函,

3. 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证监会窗口指导意见[1],证监会一般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认购对象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同时要求出具相关承诺。

认购对象应要出具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要出具承诺:“本人/本公司及与本人/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4. 资产份额锁定期问题

根据证监会网站于2015年10月29日刊登的《2015年6月1日——6月5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以下“《反馈意见》”)中载明的证监会曾经向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发出的反馈意见中,包含有限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在36个月锁定期内不能转让其相关资产份额或退出合伙的要求。

2015年10月28日中北京召开的保荐人代表人培训中,证监会提出六点窗口指导意见。其中也提到了:“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窗口指导意见是前述《反馈意见》的继承与拓展。《反馈意见》中仅对合伙企业进行限制,而2015年10月28日发布的窗口指导则在合伙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的要求,即合伙企业、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的委托人或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我们通过对巨潮网上查询的15个案例进行分析,证实存在该要求。

此外,关于承诺“不得转让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的主体,是否仅为委托人和合伙人,是否需要委托人及合伙人的出资人进行同样的承诺,根据我们在查询的15个案例表明:仅委托人和合伙人承诺“不得转让产品或退出合伙”即可,证监会在具体审核时,并没有要求委托人及合伙人的出资作出同样的承诺。具体案例情况见“附件一:相关案例情况简表”。

另外,公司作为认购对象的情形,证监会对于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可以在锁定期内对外转让股权未作出明确要求。根据我们在巨潮网上查询的15个案例中,未发现认购对象为公司时,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股权的情形。

2发行对象为自然人之情形

根据25号规则的披露要求,并根据我们在其他项目中的经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自然人的,在编制预案时通常需要核查以下信息:

(一)需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近5年的工作简历,包括个人专职、兼职的全部单位,日期精确到月;

3.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并提供出资缴款凭证。如出资来源系劳动报酬请说明薪酬水平;投资收益请说明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的方式;生产经营所得请说明投资办企业或个体经营收入情况;个人借款请说明借款人、借款还本付息情况;家庭资助请说明家庭收入来源。

4. 自然人入股或控制的企业及相关关联企业的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二)需作出的承诺或说明

1. 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 说明: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 说明:自然人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已聘任/拟聘任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说明:自然人是否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如有请提供任职明细。

5. 自然人最近5年是否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是否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如有请描述。

6. 说明: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自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如有,请逐笔披露具体事项、发生额及年末余额,以及占上市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涉及关联交易的是否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及披露程序。(投行部 touhangbu.com)

7. 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自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如有,请具体说明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最近三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所涉业务收入及收入比例。

3发行对象为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之情形

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机构投资者”)根据上述披露要求,并根据我们在其他项目中的经验,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合伙企业、公司法人等机构投资者时,在编制预案时通常需要核查以下信息:

(一)机构投资者需提供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最近年度审计报告。

自设立之日起至目前的工商登记及历次变更登记信息一览表(工商简档)。

机构投资者拟投发行人的原因及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如以借款出资的,需提供其取得资金的借款协议。

机构投资者拟对发行人投资所需要履行的授权、批准程序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投资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等)。

机构投资者的主营业务书面说明;内部组织机构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举、任命文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的工作简历,包括个人专职、兼职的全部单位。

(二)机构投资者的股东/合伙人需提供文件

可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层层追溯的至自然人、国资委、上市公司、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股权结构,需标注持股比例。

对于股权结构披露的程度,目前没有统一的尺度。根据既往的案例经验,存在对股权结构穿透核查极详尽的案例,例如证券简称为“深康佳A”、“云投生态”、“东方网络”、“苏交科”、“泰格医药”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该等案例核查股权结构时,层层追溯至自然人、国资委、社会团体、上市公司、政府及政府部门层面。

此外,也存在股权结构穿透核查极简单的案例,例如证券简称为“北京文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北京文化披露富得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时,仅披露了第一层股东,该层股东均为公司。同时北京文化在股权结构下做出说明:“生命人寿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外,北京文化对信息嘉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比例进行披露时,也只披露了第一层的合伙人,第一层的合伙人中包含四个有限合伙企业。需要说明的是,北京文化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2015年11月4日通过证监会审核。

与上述两种情形相对应的,也有相对折衷地进行股权结构穿透核查的案例,例如证券简称为“云维股份”、“中航机电”、“顺荣三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该等公司披露认购对象的股权结构时,对于某些认购对象股权结构披露有困难的,采取在披露一层股东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披露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方式。其中,顺荣三七最具有借鉴意义,该案例中既有只披露一层股东的情形(第一层股东均为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也有穿透核查到最终出资人的情形(对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的披露),也有披露一层并表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对广州奥娱叁特文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的披露)。顺荣三七在2015年11月28日通过了证监会的审核。

综上所述,我们理解,再对认购对象的股权结构进行披露时,为谨慎考虑首先应披露至最终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国资委、政府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并显示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若披露有困难的,披露标准以显示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宜;若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则应做出说明。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如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的工作简历,包括个人专职、兼职的全部单位,日期精确到月;其认购机构投资者股份的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并提供出资缴款凭证。如出资来源系劳动报酬请说明薪酬水平;投资收益请说明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的方式;生产经营所得请说明投资办企业或个体经营收入情况;个人借款请说明借款人、借款还本付息情况;家庭资助请说明家庭收入来源。

非自然人股东如下资料:营业执照;主营业务书面说明;加盖工商查询章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表及历次变更情况一览表;经工商备案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最近一次验资报告;其认购机构投资者股权/股份的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如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请提供出资当时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以借款出资的,请提供其取得资金的借款协议。

(三)机构投资者的非自然人股东/合伙人之股东/合伙人(逐层追溯)

逐层追溯机构投资者的非自然人股东,直至最终持股的自然人、国资委或集体经济组织层面;

比照前述“(二)机构投资者的股东/合伙人需提供文件”提供资料之要求提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资料。

(四)需作出的承诺或说明

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说明:机构投资者拟取得的发行人股份、机构投资者的股东持有的机构投资者的股权/股份/出资份额(含逐层追溯的股东/合伙人)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股东/合伙人(含逐层追溯的股东/合伙人,直至最终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股东/合伙人(含逐层追溯的股东/合伙人,直至最终的自然人)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已聘任/拟聘任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股东/合伙人(含逐层追溯的股东/合伙人,直至最终的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如有请提供任职明细。

说明:机构投资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是否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是否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如有请描述。

说明: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机构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如有,请逐笔披露具体事项、发生额及年末余额,以及占上市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涉及关联交易的是否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及披露程序。

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机构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如有,请具体说明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最近三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所涉业务收入及收入比例。

4认购对象为资管计划之情形

(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当认购对象为资管计划,发行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一章披露的是资管计划的管理公司,资管计划则表示为其认购本次股票的资金来源。

对于管理公司的披露,相应披露要求参照上述“二、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相应文件、说明及承诺等材料参照“四、发行对象为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之情形”中的内容提供。

(二)资管计划的特殊要求

1.证监会重点关注事项

根据我们近期类似项目的反馈情况,关于资管产品,中国证监会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作为认购对象的受托管理资金是否为资管产品,是否依法设立并办理产品备案;

(2)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认购,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4]的规定;

(3)委托人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需出具承诺;具体情况详见下述“2. 三年期定增项目对资管计划结构化安排的限制”。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公开承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5]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资管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事项:A.委托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B.在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在证监会备案前,资管产品资金募集到位;C.资管产品无法有效募集成立时的保证措施或者违约责任;D.在锁定期内,委托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2.三年期定增项目对资管计划结构化安排的限制

根据我们了解的信息,以及在过往项目中的经验,针对定向定价非公开发行项目,对于认购对象包含资管产品的,证监会近期提出了如下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

(1)政策要求

证监会在2014年8月发布的窗口指导意见中要求定向定价的非公开发行项目中,认购对象不允许有结构化产品,即发行对象可以是资管产品,但不能有优先劣后及类似的分级安排,或其他持有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条款。该指导意见明确禁止个人或机构通过三年期结构化产品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要求三年期的定增。定向定价增发锁定期三年项目,发行时上市公司必须承诺“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证监会在2015年10月发布的窗口指导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三年期定增中资管计划不能分级(结构化)安排。

根据我们检索的案例,即证券简称为:“泰格医药”、“云投生态”、“辽宁成大”、“苏交科”、“顺荣三七”、“铜陵有色”、“云维股份”、“中航机电”等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中,该等案例的认购对象均涉及资管计划,且资管计划管理公司均出具承诺函,承诺资管计划中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操作要求

1)依据2014年8月证监会的窗口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操作要求,认购人凡是包含产品的,发行人应以公告方式对资产计划产品情况进行披露;对于认购人不包含产品的,则不需要公告。

公告具体内容参照《美都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和发行对象资管合同全文,承诺本次发行对象的最终持有人和受益人与公司和主承销商无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的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告需提前获得证监会5处预审员同意之后,方可公告。

2)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时同时报送的《承诺函》除原有条文以外,发行人、券商、律师三方还须对资金来源、结构化情况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A、B的资金来源为向XXX募集,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本次发行对象C、D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3)核查内容

访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为:本人/本公司及与本人/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查阅公司与发行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取得发行对象资产管理合同。

资产管理人及委托人出具承诺函

承诺函的内容应当包括:a, 资产管理人与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b. 委托人对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承诺未受到发行人的资助或补偿;c. 资管计划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d. 限售期内不转让产品份额。

关于出具承诺函的主体,证监会在2014年8月窗口指导意见刚出台之始,要求各发行人参照《美都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即要求资管计划的最终持有人和受益人出具承诺。但随着实践中的案例不断丰富,承诺主体的要求也在逐渐放松。相关案例包括证券简称为“泰格医药”、“顺荣三七”、“铜陵有色”及“苏交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该等案例的认购对象中均包括资管计划,关于该等资管计划中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的核查,均依赖资产管理人与委托人的承诺。

另外,证券简称为“云维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在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里约定认购对象资管计划中不存在结构化安排。证券简称为“中航机电”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中,在资管计划的相关资管合同中约定不采取结构化安排。该等案例亦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即资管计划对无结构化安排的承诺,可以体现于资产管理人及委托人的承诺函、股票认购合同及资管合同中。

4)核查结论

券商及律师需发表如下结论:“发行对象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来源于哪里,委托人以自有资金认购,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三)穿透核查要求

穿透核查要求的依据及分析

(1)穿透核查要求的依据

2015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窗口指导意见对资管计划的穿透核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董事会阶段确定投资者,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在公告预案时即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随后发行部将通知交易所在审核公告中落实),所有出资人合计不能超200人(不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情形),即不能变为变相公开发行;不能分级(结构化)安排。

(2)该窗口指导的分析

1)对于穿透披露范围的理解

虽然本次窗口指导意见针对的是资管计划及理财产品等,并要求对其进行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但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案例,上市公司在对认购对象进行穿透核查时,不仅穿透核查了资管计划,其对公司、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等其他认购对象也一并进行穿透核查,最终所有认购对象穿透核查出的最终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人。

因此,当认购对象中包括资管计划或理财产品的,需要对所有认购对象进行穿透核查。认购对象数量上需要同时满足:A. 认购对象不得超过10个;B. 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2)对于最终出资人的理解

一般理解,穿透核查往往要求穿透至国资委、政府及政府部门、自然人层面,本次证监会窗口指导意见并没有具体确定穿透披露的最终出资人的标准,根据目前掌握的案例,对于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的穿透披露应至自然人、国资委、政府及政府部门、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但在证监会的实际审查过程中,对穿透至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层级的核查也会予以放行。

另外,根据证监会向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荣三七”)发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明文要求:“本次认购对象穿透核查到自然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后,是否超过200人”。就顺荣三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其认购对象中有资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该反馈意见,我们理解:证监会对穿透核查的范围拓展至所有认购对象,且穿透核查至自然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关于上述“1)对于穿透披露的理解”、“2)对于最终出资人的理解”,相关案例如下:

2015年10月31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的说明公告》,因该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中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华泰云帆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故对认购对象进行穿透披露。最终披露的认购主体数量48名,未超过200名。穿透核查界限至自然人、国资委、政府及政府部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5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之情形

(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目前,私募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公司型私募基金、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及契约型私募基金三种,其中公司型私募基金或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分别以公司或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本身也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因此在对公司型私募基金及合伙企业型进行披露时,相应披露要求参照上述“二、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相应文件、说明及承诺等材料参照“四、发行对象为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之情形”中的内容提供。

当认购对象为契约型基金时,发行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一章披露的是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契约型基金则表示为其认购本次股票的资金来源。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须为公司或合伙企业。因此在对契约型基金管理人进行披露时,相应披露要求参照上述“二、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相应文件、说明及承诺等材料参照“四、发行对象为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之情形”中的内容提供。

(二)私募投资基金的特殊要求

1. 所有类型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应在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证监会就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要求向各家保荐机构提出的窗口指导意见中,要求核查拟参与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顺荣三七股票怎么样

顺荣三七今天又是跌停板,从目前形态来看,短期的支持在28元附近,如果28元附近无法支持,那么将下探下一低点20.50左右。我们是新华大宗交易所客服,希望能帮到您。

顺荣三七历年分红送股情况

2015-08-08 顺荣三七34.71涨停价是多少 1 2015-07-09 顺荣三七股票怎么样 2015-06-22 002555顺荣三七明天能涨停吗 2015-08-30 请问炒股高手“...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坏消息

股票减持的情况屡见不鲜,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个股常常暗含一些玄机;在股市中散户朋友也要时刻注意区分,在不同的情况下股东减持区别。

股东通常手上持有的是一些非流通股,持股小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持股大于5%的非流通股叫大非;并且承诺在一段的时间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段的时间内不完全上市流通的股称为限售股。

股东这样做通常是非流通股到了后面进行流通后,大家就会看到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的减持行为,被称为股票减持。大股东减持个股比较常见的是在牛市的行情,整体行情都在向上拉升,无论业绩好或坏的公司都会出现一定的拉升。

有些公司出现了明显的内在价值高估,大股东会借着好行情减持股票,既可以落袋为安,也可以在低位置选择重新持有增持股票。熊市中也会出现大股东减持的动作的话,这个时候股民朋友就要小心上市公司是不是内部出现了问题;大股东肯定是提前了解到一些内幕消息便会在股价上进行印证。

大股东的减持无非是三种目的:

1、需要资金周转或者有更好的投资机会、项目等;

对于这样的情况来说,其实是很正常的,毕竟人都有需要周转的时候!所以,遇到这样的减持,大可不必担心。

2、配合主力机构洗盘;

这就比较“狡猾”,我们可以看到因为上市公司股东需要减持之前就必须发一个公告,公告内容里会写明“在某某时间段里,某某股东会减持多少的股份,用于干嘛”!

3、大幅减持,套现走人;

如果个股基本面出现了问题,并且还出现了大股东频繁减持,套现走人的情况,那往往就是真利空,碰到这样的现象一定要懂得远离,控制自己的风险。

当我们看到减持的公告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公司经营情况去了解大股东减持的原因。比如三七互娱,吴氏家族原本是顺荣股份的创始人和大股东,是做汽配的,三七互娱是做游戏出生,李卫伟是三七的创始人。三七借壳顺荣股份的壳上市,之后吴氏家族就是三七互娱的大股东,李卫伟成为二股东。到后面三七定位做游戏,汽配已经剥离。这个时候大股东吴氏家族减持是好事,因为这样李卫伟就会成为大股东(目前就是),是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这个时候看到大股东减持,不是利空,反而是利好,公司战略明朗了,适合加仓。大家看看公司股价走势就知道。

顺荣三七股票高送转什么时候送

目前只是预披露高送股,2016年3月12日披露年报,才会确定送股,然后需要开股东大会通过送股,股东大会后三个月内才开始实施送股,所以还早呢,具体日期未定

002555有啥新公告啊

【2015-03-25】顺荣三七(002555)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商谈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顺荣三七,股票代码:002555)于2015年2月25日(周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2

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11日发布了《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3月18日发布了《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毕,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公告。鉴于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这是最新的公告,欢迎采纳!

关于三七顺荣股票和三七集团股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评论

精彩评论
2024-07-14 21:03:12

有品位!http://vgiac.lylihuilong.com/01/4.html

2024-07-22 05:34:11

祖国尚未统一,我却天天灌水,好内疚!https://www.kaozn.com/gk/45387.html

2024-07-25 10:27:30

楼主说的我也略懂!http://gu61g.https://www.weimaitu.com/

2024-07-26 18:02:16

支持一下!http://yfe3.https://www.weimaitu.com/

2024-08-13 03:04:58

刚分手,心情不好!http://www.jiagu1.com/fei/ridgvegea/

2024-08-22 05:16:20

雷锋做好事不留名,都写在帖子里!https://www.aaxiazai.com/xueshengzuowen/chuzhongzuowen/chusan/28481.html

2024-08-23 01:03:44

强,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http://lx1myn.qingtinglvxing.com

2024-08-23 16:33:58

这么版块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http://w3yb.wn-auto.cn

2024-09-03 13:28:22

顶一个!http://w3n.ce0fhw.cn